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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23-04-07 11:44:01 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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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有比别人更早、更勤奋地努力,才能尝到成功的滋味。
1
专题 49 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观
(一)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
1.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
(1)矛盾的含义
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既相互对立,又相互统一的两个方面。矛盾就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统一
关系的哲学范畴,简言之,矛盾就是对立统一。矛盾的对立属性是斗争性,矛盾的统一属性是同一性,它
们是矛盾所固有的相反相成的两种基本属性。
【注意】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,始终是不可分割的。没有对立就没有统一;没有统一,也就无所谓
对立。
!误区警示
不能将日常生活中的“矛盾”等同于哲学上的“矛盾”
日常生活中的“矛盾”仅仅是矛盾的斗争性的一种具体形式,哲学上的“矛盾”则是指事物内部的既
对立又统一的关系。哲学中讲的“对立”特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、相互斗争,是对一切具体矛盾斗争的共
性的概括与反映。
政治用语中的“斗争”不同于哲学上的“斗争”
哲学上的“斗争”,是对一切具体矛盾双方相互排斥、相互分离关系的抽象和概括,是对一切具体矛盾
斗争的共性的反映,具有广泛的意义,其内容十分丰富,具体形式无限多样。而政治用语中的“斗争”只
是哲学上的“斗争”“对立”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。它们是个性与共性、个别与一般的关系,不能将二者混
为一谈。
不能认为“统一”是矛盾的一方,“对立”是矛盾的另一方
事物包含两个方面,是指事物的两个因素,这两个因素不应称为矛盾,两个因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
才称为矛盾。而“对立”和“统一”则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,不能认为“统一”是矛盾的一方,而“对
立”是矛盾的另一方。
(2)矛盾的基本属性
①同一性:矛盾双方相互吸引、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。
只有比别人更早、更勤奋地努力,才能尝到成功的滋味。
2
它有两方面的含义:矛盾双方相互依赖,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,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
中;矛盾双方相互贯通,即相互渗透、相互包含,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。
【注意】矛盾双方相互贯通,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,要求我们创造条件促进积极转化,限制消极转
化。
②斗争性:矛盾双方相互排斥、相互对立的属性。它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。
③同一性与斗争性的关系:
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,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。
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,没有斗争性,就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贯通,事物就不能存在和
发展。
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,并为同一性所制约,没有同一性,就没有矛盾统一体的存在,事物同样不能
存在和发展。
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,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、变化和发展。
!误区警示
不能认为矛盾双方总是相互转化的
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是现实的、有条件的。没有一定的条件,矛盾双方是不会相互转化的。比如,“虚
心使人进步,骄傲使人落后”,由“进步”转化为“落后”的条件就是“骄傲”,由“落后”转化为“进步”
的条件就是“虚心”。
(3)矛盾的对立统一性原理的方法论
坚持用全面的观点,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,反对片面的观点和一点论。
【注意】这里的“一分为二”指的是看问题既要看到矛盾的一方,又要看到矛盾的另一方;既要看到
矛盾双方的同一性,又要看到矛盾双方的斗争性。
2.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
(1)矛盾的普遍性
①原理: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,即事事有矛盾;矛盾贯穿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,即时时有矛盾。
②方法论:
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前提。在任何时候,对任何事物,我们都要承认矛盾,分析矛
盾,勇于揭露矛盾,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。
★知识延伸
对“事事有矛盾”的理解
只有比别人更早、更勤奋地努力,才能尝到成功的滋味。
3
(1)矛盾具有普遍性,并不意味着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着矛盾。两个毫不相干的事物只有在一定
条件下,共处于一个统一体时,才能构成矛盾关系。
(2)人们尚未认识的事物中,人们还不能对其具体矛盾作出科学解释的事物中,矛盾依然存在。
(3)有些矛盾是人们不易察觉的,但它们依然存在。
对“时时有矛盾”的理解
(1)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,事物发展过程中不存在无矛盾状态。
(2)“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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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题 49 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观
(一)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
1.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
(1)矛盾的含义
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既相互对立,又相互统一的两个方面。矛盾就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统一
关系的哲学范畴,简言之,矛盾就是对立统一。矛盾的对立属性是斗争性,矛盾的统一属性是同一性,它
们是矛盾所固有的相反相成的两种基本属性。
【注意】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,始终是不可分割的。没有对立就没有统一;没有统一,也就无所谓
对立。
!误区警示
不能将日常生活中的“矛盾”等同于哲学上的“矛盾”
日常生活中的“矛盾”仅仅是矛盾的斗争性的一种具体形式,哲学上的“矛盾”则是指事物内部的既
对立又统一的关系。哲学中讲的“对立”特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、相互斗争,是对一切具体矛盾斗争的共
性的概括与反映。
政治用语中的“斗争”不同于哲学上的“斗争”
哲学上的“斗争”,是对一切具体矛盾双方相互排斥、相互分离关系的抽象和概括,是对一切具体矛盾
斗争的共性的反映,具有广泛的意义,其内容十分丰富,具体形式无限多样。而政治用语中的“斗争”只
是哲学上的“斗争”“对立”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。它们是个性与共性、个别与一般的关系,不能将二者混
为一谈。
不能认为“统一”是矛盾的一方,“对立”是矛盾的另一方
事物包含两个方面,是指事物的两个因素,这两个因素不应称为矛盾,两个因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
才称为矛盾。而“对立”和“统一”则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,不能认为“统一”是矛盾的一方,而“对
立”是矛盾的另一方。
(2)矛盾的基本属性
①同一性:矛盾双方相互吸引、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。
只有比别人更早、更勤奋地努力,才能尝到成功的滋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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它有两方面的含义:矛盾双方相互依赖,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,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
中;矛盾双方相互贯通,即相互渗透、相互包含,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。
【注意】矛盾双方相互贯通,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,要求我们创造条件促进积极转化,限制消极转
化。
②斗争性:矛盾双方相互排斥、相互对立的属性。它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。
③同一性与斗争性的关系:
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,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。
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,没有斗争性,就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贯通,事物就不能存在和
发展。
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,并为同一性所制约,没有同一性,就没有矛盾统一体的存在,事物同样不能
存在和发展。
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,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、变化和发展。
!误区警示
不能认为矛盾双方总是相互转化的
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是现实的、有条件的。没有一定的条件,矛盾双方是不会相互转化的。比如,“虚
心使人进步,骄傲使人落后”,由“进步”转化为“落后”的条件就是“骄傲”,由“落后”转化为“进步”
的条件就是“虚心”。
(3)矛盾的对立统一性原理的方法论
坚持用全面的观点,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,反对片面的观点和一点论。
【注意】这里的“一分为二”指的是看问题既要看到矛盾的一方,又要看到矛盾的另一方;既要看到
矛盾双方的同一性,又要看到矛盾双方的斗争性。
2.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
(1)矛盾的普遍性
①原理: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,即事事有矛盾;矛盾贯穿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,即时时有矛盾。
②方法论:
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前提。在任何时候,对任何事物,我们都要承认矛盾,分析矛
盾,勇于揭露矛盾,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。
★知识延伸
对“事事有矛盾”的理解
只有比别人更早、更勤奋地努力,才能尝到成功的滋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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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矛盾具有普遍性,并不意味着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着矛盾。两个毫不相干的事物只有在一定
条件下,共处于一个统一体时,才能构成矛盾关系。
(2)人们尚未认识的事物中,人们还不能对其具体矛盾作出科学解释的事物中,矛盾依然存在。
(3)有些矛盾是人们不易察觉的,但它们依然存在。
对“时时有矛盾”的理解
(1)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,事物发展过程中不存在无矛盾状态。
(2)“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