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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3-06-21 04:08:08 发布

部编版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教案-第三课 公民权利-第1课时 公民基本权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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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课 公民权利
第 1 课时 公民基本权利
1 教学分析
【教学目标】
知识目标 知道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,了解这些基本权利的含义
能力目标 结合具体案例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意义
情感、态度与
价值观目标
逐步增强权利意识,进一步感受宪法与每个人的关系
【重点难点】
教学重点: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教学难点:人身自由。
2 教学过程
一、导入新课
师生互动:今天,我给大家介绍一位新朋友,刘斐,一个很可爱的小姑娘,大家想不想
和她做朋友?别急,我们先看看刘斐的介绍。
一个女婴降临人间,父母给她起名叫刘斐。小斐在父母的呵护下健康成长。她 6岁上小
学,12 岁步入中学校园。刘斐喜欢绘画,升入初中后,她的两幅作品被一家出版社采用。
刘斐品学兼优,获得优秀共青团员的称号。高中毕业的暑假参加勤工俭学,获得 1000 元收
入。在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中,年满 18 周岁的刘斐给自己满意的代表候选人投下庄严的
赞成票。
问题:请说说刘斐享有哪些基本权利。
提示:姓名权、被抚养权、受教育权、著作权、荣誉权、获得劳动收入权、选举权。
二、新课讲授
目标导学一:政治权利和自由
(一)选举权和被选举权
活动一:投上宝贵的一票
“我这次回家,主要是来参加村委班子的换届选举。选好村委班子,是搞好村建设的关
键。我要珍惜这神圣的一票,选好村里当家人!”从外地打工回家的某村民杨某真诚地说。
为了这宝贵神圣的一票,在外打工人员有的按规定写委托书,委托他人代投,有的则借机回
乡参加选举。
1.思考:(1)公民享有选举权应同时具备什么条件?(2)公民行使选举权有什么意义?
提示:(1)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;必须年满 18周岁;
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。(2)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,行使这项权利是
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。
(二)政治自由
知识识记:我国公民有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的自由。公民享有政治自
由,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,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。
(三)监督权
活动二:探究监督权的行使

(阅读教材第 33页的第二个“探究与分享”及图片)
2.思考:罗先生实名举报是在行使什么权利?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?
提示:罗先生是在行使监督权。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: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
法律;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、客观性负责,不得捏造事实、制造假证、诬告陷害他人;等
等。
3.归纳总结:







选举权和被选举权
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,都
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但是依
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
除外
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,
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
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
政治自由
我国公民有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
结社、游行、示威的自由
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
活,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
监督权
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;向国
家机关提出申诉、控告或者检
举的权利
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
员依法行使权力,全心全意为
人民服务
目标导学二:人身自由
活动三:案例回放——于某故意伤害案
相比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某无期徒刑,二审虽然同样定为故意伤害罪,却依法按照
各种情节判处有期徒刑 5年。于某是在人身安全面临现实威胁的情况下才持刀捅刺,且其捅
刺对象都是在其警告后仍向前围逼的人,可以认定其行为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;于某行为属
于防卫过当,构成故意伤害罪。判决书中有一句说得好:于某及其母亲苏某的人身自由和人
格尊严应当受到法律保护,但于某的防卫行为超出法律所容许的限度,依法也应当承担刑事
责任。
1.思考:(1)于某及其母亲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?(2)该案给了我们什么启示?
提示:(1)人身自由、人格尊严受到了侵犯。(2)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,不要侵犯他人的
人身自由,要学会依法维权等。
活动四:权利辨析——私拆、毁弃他人信件
某校八年级学生张某为了集邮,竟然大量私拆、毁弃他人信件。

2.思考:张某侵犯了他人什么权利?
提示: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。
3.总结:
人身自由
人身自由不受侵犯
人格尊严不受侵犯
住宅不受侵犯
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
4.教师归纳:对公民的人...